×
下關沱茶集團的商標演變(下)
發布日期:2020-11-14 來源:原創 瀏覽:491
分享:

    清朝以前,云南的茶葉更多是以散茶的形式進行交易,盡管也有不同的團茶、餅茶存在,但相對于大宗的散茶而言,還是小眾。沒有標準化的加工、儲運和銷售,很不容易產生差異化的獨立包裝,也就很難產生區分品牌的商標。1902年碗臼狀的沱茶在云南大理的下關問世,開下關茶葉精制加工之先河,也培下了緊壓茶牌號和商標產生的沃土。

 

 


寶焰商標的傳承

 

    1941年初,康藏茶廠在下關創建,隨即開始了緊茶的揉制加工,9月在大理的聚星石印號印刷了內票、外票等“寶焰牌”商標標識,包括“寶焰牌”商標在內的廣告畫,為下關茶正式使用“寶焰牌”商標的開端。

 

▲康藏茶廠1941年使用的寶焰牌商標

 

    新中國成立以后,中茶云南公司接收新康藏并改名為下關茶廠。在云南中茶的企業中率先恢復了茶葉生產,并沿用原來的“寶焰牌”商標來進行緊茶的生產與銷售。1951年8月24日,中茶云南公司同意下關茶廠“印制“寶焰牌”內商標和大商標,版面圖文除將原生產企業改為“中國茶葉公司云南分公司下關茶廠出品”以外,其他的所有板式和標識都未做調整。從此后下關茶廠為其他企業代為印制商標和包裝紙的檔案記錄來看,這個“寶焰牌”商標當時不僅僅只由下關茶廠使用。

    1952年,“中茶牌”商標注冊,在全國進行推廣,以后“寶焰牌”商標的命運幾經坎坷。1955年4月16日,中茶云南公司批復:“同意廢除大商標,同時將統一商標印于棉包紙上....并希望銷區加強宣傳工作,保證品質同前一樣”。1955年4月26日中茶云南公司麗江辦事處向麗江專區各縣貿易支公司和供銷合作社發出通知:取消“寶焰牌”餅茶大商標,用中茶牌統一商標....請即向消費者解釋,并請反映情況。使用了十幾年的“寶焰牌”商標,逐步增加了“中茶牌”商標的元素。

    根據1955年5月17日,中茶云南公司批復下關茶廠緊茶商標意見處理情況,在商標使用中,使用“中茶牌統一商標,并附用藏文...藏文注語,已請民族事務委員會批準代譯”。1956年四月,中國茶葉采購局根據駐緬甸大使館及仰光中國銀行反映的情況:為維護緊茶在西藏和國外市場的信譽,我局擬將“寶焰牌”緊茶辦理商標注冊。在這段要求全國使用統一的” 中茶牌”商標的過程中,下關茶廠及邊茶主銷區的麗江等各地都提出了不同的意見,當地茶商及所聯系的其他大部分茶商認為:取消內商標會影響銷售,因為西藏人民不識字,專以“寶焰牌”作為識別標記,為了符合民族地區習慣,建議該項商標暫時保留。1956年11月16日,中茶云南公司關于緊茶大小商標的批復,同意民族地區之商品標識不宜輕易改變,故對大小商標均不取消,以符合民族地區的習慣,便于當地人民,易于識別。

 

▲下關茶廠50年代使用帶有寶焰牌的中茶牌商標

 

    此后十年,除了統一的”中茶牌商標以外,獨具特色和市場的“寶焰牌”商標依然作為雙商標之一正常使用。1966年9月7日,中國茶葉土產進出口總公司發出了,《關于更換帶有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色彩的茶名裝潢圖案及茶葉經營上陳規陋習的通知》,同年9月30日,云南省茶葉進出口公司也轉發了這一文件,認為我省現行市場銷售茶葉名稱,很多品名是帶有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色彩,需根據“文化大革命”破四舊立四新的要求,應重新研究。

    1966年12月12日,中茶云南公司向中國茶葉總公司,報送了《關于改革緊茶商標和體形的報告》。認為我省“寶焰牌”商標帶有封建主義色彩,商標上的一些宣傳資本主義經營的詞句,也應徹底更改。1967年2月2日,中茶云南公司《關于緊茶改型和改變商標問題的通知》,在征得西藏自治區同意的基礎上,把舊商標“寶焰牌”改為新商標,緊茶的形狀也從蘑菇形改為磚片形,同時研討過使用火炬牌的情況。根據1967年6月1日中茶云南公司的通知,云南磚茶新設計了“中茶牌”商標和說明書,此后,具有地域特征和文化個性的商標被逐步停止使用,“寶焰牌”商標暫時退出歷史舞臺,下關茶廠的產品全體系使用“中茶牌”商標的大一統形象全面形成。

    直到1983年,新的商標法實施,為“寶焰牌”商標的重新面世提供了可能。1986年10月20日,十世班禪大師視察下關茶廠。為了給十世班禪大師準備禮物,地方政府和下關茶廠都絞盡腦汁,最后還是選擇了用蘑菇形緊茶這一深得藏族消費者喜愛的傳統產品作為禮品,并為此專門印制了“寶焰牌”商標內飛和包括“寶焰牌”和“中茶牌”商標在一起的大票。這套商標圖也最先使用在那套后來被奉為神一樣存在的班禪禮茶中,“寶焰牌”商標重新開啟了新的里程。

 

▲收藏在下關沱茶博物館的1986年班禪禮茶

 

    1989年11月23日,下關茶廠依照新的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申請程序,申請“寶焰牌”商標的注冊,1990年11月30日,”寶焰牌”商標在第30類商品中茶葉項下獲得第535357號商標注冊證,成為改革開放以后下關茶廠的第一份注冊商標,享有獨家使用權。此后下關茶廠生產的緊茶、餅茶、磚茶、方茶等邊銷茶系列產品,逐步改用為“寶焰牌 ”商標。由于包裝物料結存等因素,重新恢復使用“寶焰牌”商標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直到90年代中期,同為邊銷茶體系的云南磚茶、云南緊茶、云南餅茶使用“寶焰牌”商標,還有細微的差別,產銷量較小的云南方茶,依然還使用中茶商標的包紙。

    “寶焰牌 ”商標在后期使用的過程中,還有一個小插曲,隨著下關沱茶公司和西藏面對面交往的增加,不少西藏文化人士提出了“寶焰牌”商標中存在瑕疵,下關沱茶公司還曾經試探性地把修正瑕疵后的商標使用到產品上,但因為不被邊疆民族地區的消費者所接受,又重新回到注冊商標上來。為此,下關沱茶集團公司還在2014年重新申請了修改后的“寶焰牌”注冊,2015年3月28日被獲準注冊,注冊證號為12826703號。也許修改后的”寶焰牌”商標依然不是那么完美,所以迄今為止實際使用在商品上的“ 寶焰牌”商標依然還是那個被認為有瑕疵的“ 寶焰牌”圖文組合商標。

    傳統的”寶焰牌”商標由紅、黃、黑三色組成,圖案中的香爐采用寶頂黑邊,金色金鼎;爐內四個桃形圖像為元寶,象征貢茶;爐中之火焰,象征佛光,金鼎中元寶的熊熊烈火燃燒正旺,象征著佛光普照,吉祥如意。2021年下關茶廠即將迎來建廠80周年,希望那時能有一個沒有瑕疵,又能被消費者接受的,能夠滿足包括藏區民眾在內的邊疆少數民族日益增長和提升的物質文化需求的“寶焰牌”茶產品。

 

 

本文轉載自《普洱》2020.10期

(完)